本文目錄一覽:
- 1、四川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
- 2、四川2021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
- 3、四川2022年養老金調整政策是怎樣
- 4、四川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
四川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
1、定額調整。每人每月增加38元。
2、掛鉤調整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(工作年限,下同)掛鉤。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,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.1%;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,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.6元/月,超過15年的部分,每滿一年增加1.7元/月。
3、適度傾斜。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,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方法,再按以下方法增加基本養老金。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,可累加享受。
高齡退休人員
(1)年滿70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,每月增加30元;
(2)年滿80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,每月增加60元;
(3)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,每月增加100元。
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。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8.50元、17.50元、26.50元、36元、55元、75元。
企業退休轉干部。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轉干部,繼續按照我國有關相關法規予以傾斜,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。企業退休轉干部的范圍,按原相關法規認定。
四川2021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
自2005年開始,人社部、財政部每年會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的增長,對養老金進行適時調整。此次養老金上漲意味著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實現17連漲,退休人員的社會平均養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,上調至2020年的3072元。
從歷史漲幅來看,此次4.5%的漲幅創近17年新低。2005年—2015年,漲幅均在9%以上,從2016年開始,養老金漲幅開始下降。2016年漲幅為6.5%左右,2017年漲幅為5.5%左右,2018—2020年漲幅均為5%,
法律依據:
《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》 第二條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、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。1.定額部分。每人每月增加35元。2.掛鉤部分。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:繳費年限(含視同繳費年限,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;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)每滿1年,每人每月增加2元;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.0%(見角進元)。3.傾斜部分。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高齡傾斜標準。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年滿70-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,年滿80-8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,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。其中,對2020年到達70周歲、75周歲、80周歲、85周歲的退休人員,按照上述辦法傾斜調整后,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于140元、180元、280元、390元的予以補齊。
四川2022年養老金調整政策是怎樣
一、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:
2022年,四川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。
二、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間:
從2022年1月1日起,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,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。
三、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準:
(一)定額調整。每名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8元;
(二)掛鉤調整。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(工作年限,下同)掛鉤。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,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.1%;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,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,每滿一年增加0.6元/月,超過15年的部分,每滿一年增加1.7元/月;
(三)適度傾斜。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,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,再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。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,可累加享受。
1.高齡退休人員。年滿70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,每月增加30元;年滿80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,每月增加60元;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,每月增加100元;
2.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。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8.50元、17.50元、26.50元、36元、55元、75元;
3.企業退休軍轉干部。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,繼續按規定予以傾斜,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。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的范圍,按原有關規定認定。
四、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規定:
(一)截至2022年1月1日,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、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、假釋期間的,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。退休人員因被采取留置措施、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,暫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;
(二)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(含視同繳費年限),按國家和我省規定核定數據為準,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員的工作年限,以退休時核定的工作年限為準。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年齡,按實際周歲計算,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;
(三)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,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,待遇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并由基金支付;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,由原單位暫行調整,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,待完成參保登記后再進行結算。
四川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
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。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。
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和標準
(一)定額調整。每人每月增加38元。
(二)掛鉤調整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(工作年限,下同)掛鉤。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,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.1%;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,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.6元/月,超過15年的部分,每滿一年增加1.7元/月。